定存高达2624万  惟多为专款专用 培中去年教学不敷350万

转载自南洋商报/马六甲 24-08-2015

(马六甲23日讯)培风中学定期存款达2624万令吉,惟多为专款专用,只有440万令吉是用在教育基金的经常费上。同时,该校2014年教学不敷数额比前年增加,达350万令吉。

该校常务董事兼特许会计师房有平在该校2015年赞助人大会上,代表财政萧汉昌向列席者汇报该校2014年的财务报告时这么说。

“你会认为我们有2600多万的定存,可是,很多是专款专用,也就是说,大部份的款额要用在百年鹏飞等的发展用途(约1506万令吉);每一年也要给助学金,如2014年80万令吉的助学金、师资培训金及贷学金。所以用在我们经常费的储备基金方面,只有教育基金是拨列了约400多万令吉。”

在该校的常年营运报表上,他说,该校2014年收入为580万令吉,支出则为936万令吉,因此教学不敷高达350万令吉。

培风中学董事长冯秋苹律师(站者) 向赞助人解说疑问,旁为董事会总务曾昭明。(图:南洋商报)

他说,这约580万令吉的收入来源包括学杂费、材料费及杂费等,而约936万令吉的支出是作为人力资源,如教师薪资、津贴、奖励金、医药、公积金、社会保险金、退休金、排课费、校长宿舍费、札实英语费及材料费等。

房有平说,这350万令吉的不敷,该校主要是靠非教学用途收入填补,如校庆活动收入120万令吉、管理费(出租礼堂、宿舍、食堂租金等)80万令吉、教育基金及助学金的捐款52万令吉、火葬场盈利分配18万令吉等,共计不到300万令吉,剩下83万令吉仍未填补。

他说,2013年因百年校庆筹措到较多的非教学收入,因此2013年全年不敷仅900多令吉。他相信随着2015年学费调涨,同时师资的发展费用也增加中,今年的状况将会有所改善。


专注培风基金会发展 冯秋苹不蝉联董事长

担任马六甲培风中学董事长15年的冯秋苹表明今届董事会改选不寻求蝉联,并将专注于培风基金会的发展。

她今日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这么说。

她说,在今次的改选她除了不会寻求蝉联,也不会担任培风中学董事,因为她需要私人空间,同时将专注于发展培风基金会。

冯秋苹是于2000年起担任董事长,过去以培风基金会代表中选为董事长,带领培风中学的发展。

她是于今日出席在马六甲培风中学怀萱堂举办的马六甲培风中学赞助人大会后,受询时如是指出。


担任董事长15

较早前,冯秋苹在致词上表示,培风中学是甲州唯一的华文独立中学,过去的发展有目共睹,并赞扬由校长黄雪莱领导带领的团队。

她说,担任董事长15年,也是培风中学董事会历史中,担任第二久的董事长,从过去学校经济及学生人数不足,须四处招生,如今学校发展展翅高飞,绝对是以团体精神领导,没有个人主义,她相信在大家的配合下,该校的未来会更好。

冯秋苹指出,如今学校迈向教育制度化及专业化,并由行政人员及老师组成教育团队,董事会也需有相同步伐前进。

董事会秘书处宣布,截至上午10时15分,共有84人签到,包括个人赞助人61位及团体赞助人23位,整个会议长达5个小时。

会上也举行2015年票选董事,除了原任董事拿督李雅发及郑长城寻求蝉联,另四人包括李玟德、拿督林国安、李鸿润、薛远盛,由于后两者退选,前四人在和平气氛下不战而胜。

出席者包括董事会顾问林源瑞、署理主席史进福、总务曾昭明、财政萧汉昌、校长黄雪莱等。


校产是否归非营利公司 冯秋苹援引章程收回提案

马六甲培风中学赞助人大会中多名赞助人纠缠及学校校产是否应该列于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下而引发争论,所幸最终援引章程第8.1条而宣告结束。

大会今日也讨论修改提案,其中包括多委任一名Lot200的校产信托人,以及把多个校产转换至培风非营利有限公司等,多名赞助人持不同意见,踊跃发表意见。

马六甲培风中学董事长冯秋苹则援引章程第8.1条文,建议收回有关提案,获得总务曾昭明附议。

根据章程第8.1条文注明,学校校产以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义注册,因此冯秋苹认为,应该遵守章程,依据行事。

冯秋苹指出,过去校产名列于信托人名下,之后通过修改章程后,以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义注册。她表示,在有关校产在属于空地的情况下,由信托人转换名字至非营利公司,将能够减少印花税的费用。

曾昭明则表示,大会是于2008年通过有关章程,应当遵守章程。

董事拿督李雅发补充道,大会之前已经通过修改有关章程,希望赞助人不要破坏及搞情绪,也不要钻牛角尖,否则若要推翻所有的章程则会议迟迟都不会结束,最终会议收回有关提案。

尽管如此,冯秋苹较后在记者会上也允诺,将针对赞助人提出的一些建议及有影响的提议,做出研讨。


大会通过修改15条文

大会接纳章程小组修改草案,以修改16项条文,当中共有15项通过,一项不通过。

其中章程为5.2.1.1条文,即把“培风校友会”的字眼修正为“马六甲培风校友会”,惟在考虑到其他因素下,最终不获通过。

大会也讨论及5.1.2条文,即把原有的赞助人大会为本校最高权力机构,修改为赞助人大会为本校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全权管理学校,并获得48票赞成及6票反对而通过。 其余修改的条文则一致获得通过。